资阳源峰林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将对“沥青站、砂石厂、水泥稳定碎石站三条生产线、销售管理团队服务外包”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资阳源峰林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沥青站、砂石厂、水泥稳定碎石站三条生产线、销售管理团队服务外包采购。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资阳源峰林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4、采购预算:沥青站不高于22元/吨、砂石厂不高于4元/吨;水泥稳定碎石站不高于5元/吨;
5、项目概况:公司旨在符合市场经济调控的背景下,灵活经营。提高源峰林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效益,规范源峰林公司的服务外包行为,优化资源配置。发挥经营管理团队优势,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拟采取以资阳源峰林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为主导、委托第三方生产、销售管理团队对沥青站、砂石厂、水泥稳定碎石站进行生产、销售管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具有类似管理经验的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管理团队在公司上班人员不低于28人,包括执行经理、站长、调度、前场、装载机驾驶员、机修工、合同结算员、统计员、司磅员等(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5、所有生产人员、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等全部管理及管理生产团队均由管理公司招聘并负责相关工资、津贴、保险、福利等一切费用。
三、时间:2024年11月5日下午15:00(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地点:资阳源峰林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乐至县国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一会议室)。
五、报价资料内容(资料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需携带(1)法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近三年类似业绩。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六、其他要求
1、各投标单位报价应以元为单位。
2、按照采购要求投标单位只能提供一份报价方案,如出现多份方案的报价者,则取消此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3、完成时间:5年
4、付款方式:季度结算。
七、询价小组成员根据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比较,以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所有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本次询价采购作废)。如出现两个相同的最低报价时,由采购方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询价机构和询价人不负责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未中标文件。
九、询价机构和询价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十、联系方式:龙先生 15123888116
资阳源峰林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