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瑞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将对“商混站10台运输车、2台天泵车”租赁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乐至县瑞邦实业有限公司运输车辆对外租赁的采购。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乐至县瑞邦实业有限公司
4、采购预算:不低于150万/年
5、项目概况:为提高瑞邦公司车辆技术保障合服务管理的应急处理能力,规范处置合服务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车辆故障和道路事故的不良影响,拟采取租赁给具有相关管理经验的公司进行管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具有类似管理经验的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车队上班人员不低于13人(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5、所有驾驶员及管理人员全部管理均由管理公司招聘并负责相关工资、津贴、保险、福利等一切费用。
三、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10:00(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地点:乐至县瑞邦实业有限公司(乐至县国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一会议室)。
五、资料内容(资料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需携带(1)法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近三年类似业绩。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六、其他要求
1、各投标单位报价应以元为单位。
2、成交投标单位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交纳20万元现金履约保证金+120万履约保函。如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未遵守报价承诺或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按照采购要求投标单位只能提供一份报价方案,如出现多份方案的报价者,则取消此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4、完成时间:5年
5、付款方式:季度结算。
七、询价小组成员根据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比较,以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所有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本次询价采购作废)。如出现两个相同的最低报价时,由采购方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询价机构和询价人不负责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未中标文件。
九、询价机构和询价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十、联系方式:刘先生 13678115373
乐至县瑞邦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