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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石佛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 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4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乐至县石佛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比选人四川聚龙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政府投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劳务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乐至县石佛镇高屋基村3组、4组

2.2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在原石佛镇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改扩建一座采用A20 工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套,设计日处理能力 400 方,设计进水指标按《四川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技术导则(试行)》盆地丘区低值选取,设计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比选范围该项目的全部劳务、机械、辅材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施工劳务资质

3.2禁止参加比选的情形:

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1114日至20231116截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聚龙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方式: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通过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写上QQ邮箱,报名成功后比选文件通过QQ邮箱发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投标单位提供委托人的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lzgytzjt.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聚龙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乐至县文庙沟165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982908291

20231114